小叶紫檀:一部浓缩的历史与文化百科全书

发表时间: 2019-01-01 16:26

说明:本文为“紫檀知识简编”系列第三部分,第一部分为“树木和木材知识”,第二部分为“市场和贸易知识”,另有汇总的“紫檀知识简编40条”,请关注查阅。

1. 文化符号:红木之王,帝王之木。

2. 曾用别称:紫旃木(《古今注》)、赤檀(《本草纲目》)、紫榆(《广东新语》)、酸枝树(广东)、红木(江淅)等。

3. 代表性制品:中国明清紫檀家具

4. 我国最早的文字记载:晋代崔豹《古今注》云,“紫栴木,出扶南、林邑,色紫赤,亦谓紫檀也”。

5. 大量引入我国的时间:唐代。当时主要用于制作乐器、棋盘、凭几、文房用具等器具。

日本正仓院藏紫檀木画挟轼

日本正仓院藏紫檀木画双陆局

6. 历史上进入我国的方式:官方采办;海外私人贸易或走私贸易。

7. 我国使用的高峰期:清代康雍乾时期,尤其以乾隆时期为最。

8. 印度宗教徒的对待态度:佛教徒和印度教徒视紫檀为灵木、神树。

9. 在古印度的用途:用作房柱和建筑构件;制作神像雕件、农具、车轮、箱子、画框等;药用;用于佛教徒或印度教徒去世后火葬;烧制木炭等。

印度老建筑上的紫檀构件

10. 历史上的紫檀染料:紫檀木含有丰富的色素,曾被提炼为染料,作为着色剂广泛应用于纺织印染、医药、食品等行业,直到合成染料的出现取代了它。从1680年到1882年,不计其数的紫檀木因欧洲人的染料用途而被消耗,对印度的紫檀森林资源造成了毁灭性损害。

11. 历史上的紫檀乐器:始于我国唐代,现主要文物多收藏于日本正仓院,如螺钿紫檀五弦琵琶、螺钿紫檀阮咸等,日本当时通过回赐或进口方式从我国得到。1931年,日本开始从印度大量进口紫檀木,主要用于制作其民族乐器三味线。

日本正仓院藏螺钿紫檀阮咸

12. 历史上的紫檀家具:始于何时目前尚无定论,有学者认为始于唐代,元代的“紫檀御塌”则是古籍中首次明确记载为紫檀木制成的坐具,明代包括紫檀在内的硬木家具已经广泛存在,清代紫檀家具的制作和应用达到历史巅峰,以紫檀为代表用材的“清式家具”,成就了我国硬木家具风格中的又一个典范。

13. 欧洲和我国的高峰使用量比对:因资料的缺失,仅就几个时间节点窥一斑而知全豹。欧洲使用:据1862年的资料,1852~1856的四年间,马德拉斯(金奈)出口欧洲的紫檀木总计为2409.59吨;据1902年的资料,截止到1882~1883年的五年时间,有12782吨出口到英国,1116吨出口到法国,1687吨出口到印度其他地区以及斯里兰卡的港口。我国使用:据大清内务府造办处档案统计,从乾隆元年开始至乾隆六十年间(1736-1795),内务府造办处购进的紫檀木总重约418.06吨,共用去紫檀木总重约299.56吨。据此核算一下,欧洲平均每两个月获取的紫檀木,就相当于我国清乾隆时期整个60年的官方进口总量。

清代禹之鼎《王原祁艺菊图》中所表现的家具

14. 紫檀濒危的历史原因:自然分布区极为狭窄,林木蓄量有限,再生速度缓慢;长期无节制的采伐和对栖息地的破坏。紫檀染料使用期长达200年,以英国为代表的欧洲人的染料提炼是导致紫檀濒危的主要人为因素,日本和中国的使用也有一定的关联。

15. 唐诗中几个相关的名词:张籍《宫词》曰,“黄金捍拨紫檀槽,弦索初张调更高”,“紫檀槽”即指以紫檀制成的琵琶、琴等弦乐器上架弦的槽格,也代指琵琶等弦乐器;孟浩然《凉州词》云,“浑成紫檀金屑文,作得琵琶声入云”,“紫檀金屑文”即今天所说的紫檀金星;曹松《青龙寺赠云颢法师》语,“紫檀衣且香,春殿日尤长”,“紫檀衣”即用紫檀木屑煮水染布做成的紫红色衣服。

紫檀金屑文(金星)样本

16. 元代的紫檀殿:元大都有紫檀殿,“皆以紫檀香木为之”,装饰极为奢华,是元代帝王款待藩属国来使之场所,元世祖忽必列曾“帝崩于紫檀殿”,也是元世祖病逝之寝殿。元人陶宗仪《南村辍耕录》中记录的“紫檀殿”和“紫檀御塌”,见证了元代时紫檀的使用已从之前的“紫檀槽”、“紫檀轴”等小器物,向建筑用材和大器具创造性发展,应用范围更广。

17. 明代器具和崇祯皇帝禁令:明代紫檀的使用已广为流行,紫檀几案、桌塌、架格、凉床、茶具、折扇、念珠、文具乃至宅第装修,无所不有。上层社会和江南民间富有阶层纷纷用紫檀器具装点门面,争奢斗富,以至于明代末叶,崇祯帝出于对国势衰微的考虑,下旨禁止民间“器具不许用螺紫檀花梨等物”。

明代紫檀释迦牟尼坐像

18. 郑和下西洋与紫檀引进:不少文章都提到郑和下西洋带回了紫檀木,但从目前已发现的历史文献或文物中均找不出相关证据。但明代对紫檀木的进口和使用是无庸置疑的。

19. 年羹尧僭制购买紫檀:年羹尧(1679-1726),中国清代名将,曾官至高位、权倾朝野,后为雍正帝所杀,在其92个大罪中,僭制越轨购买紫檀就是其中一条。年羹尧曾托人在广东购买了四十一根总重量达二百担(折合现在24000斤)的紫檀木,为己所用,价值白银七百六十两。清代宫廷对紫檀的使用有严格的控制,曾“造办处收贮紫檀木俱已用完”,为皇家打造家私只能从圆明园工程处紧急调拨来不过十多根,而作为人臣的年羹尧一次竟敢囤购四十一根,难免会招致雍正帝忌恨。

20. 紫檀绝迹论:源于民国赵汝珍《古玩指南全编》中对紫檀“来源枯竭”“绝无大木”的表述,由于当时消息闭塞及研究资料甚少,不明就里的一些人就此得出“紫檀绝迹论”并广为传播,造成重大不良影响,后来更有商人借此抬高紫檀家具售价。

老版本《古玩指南》

21. 曾被弄错的原产地:古今文献中,紫檀的原产地记载多种多样,我国、南洋、泰国、缅甸、亚丁、印度洋岛屿等地都曾被认作是紫檀的原产地。这种情况的造成,主要是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,很多著书者无法到源头实地考察,通常是木材从哪里来就认为那里是原产地,故把集散地、中转地、引种地当成了原产地,这些观点后来又被人引用,以讹传讹。

22. 曾相混淆的木材:檀香木、印度紫檀(花梨木类)等,在历史记载中曾与檀香紫檀相混淆;1994年起,卢氏黑黄檀(大叶紫檀)进入我国市场,曾一度被不少人误认为是檀香紫檀。

23. 与紫檀研究相关的主要木材:檀香木、印度紫檀(花梨木类)、卢氏黑黄檀(大叶紫檀)、染料紫檀(血檀)等。

明代九虬纹笔筒

24. 近现代主要研究者:人文学者有德国的古斯塔夫·艾克(Gustav Ecke)、我国的王世襄、美国的施赫弗(E.H.Schafer)、柯惕思(Curtis Evarts)等;植物学或木材学家有我国的孔庆莱、唐燿、陈嵘、印度的皮尔森(R. S. Peason)和布朗(H. P. Brown)等。

25. 近现代相关的主要专业书籍:1918年版孔庆莱、吴德亮等编《植物学大辞典》,1932年版印度皮尔森、布朗《印度商业木材》(Commercial Timber of India),1936年版唐燿《中国木材学》,1937年版陈嵘《中国树木分类学》等。

清代紫檀雕九龙长方宝座

26. 紫檀的未来:在栽培技术没提高之前,不建议我国大规模引种紫檀,因为市场需要的不是像现有人工林品质一样的木材;印度天然林短时间内几无复苏的可能,野生紫檀木的供应必将越来越少,未来我国也可能会丧失来源;目前原木和制品基本已处于价格低谷,相比黄花梨高企的价位,紫檀未来将有较大的升值空间。

主要参考文献

[1]周默. 紫檀[M].北京:中华书局,2014

[2]周京南.木性探微:中国传统家具史研究[M].北京:中国林业出版社,2017

[3] A.N.Arunkumar and G.Joshi.印度特有濒危树种檀香紫檀的现状、改良与未来[J].热带林业与环境期刊,2014.4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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